绍学院研〔2019〕2号
绍兴文理学院研究生实验室安全及管理规定
为保障研究生实验室安全,切实提高研究生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确保研究生实验室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制定研究生实验室安全及管理规定。
1.每位进入实验室工作的研究生,都需要接受实验室安全方面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等内容的教育,严格执行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
2.研究生在进入实验室工作前,应熟悉基本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了解该实验室的工作职能、组织机构和工作人员,熟悉该实验室所从事工作的性质、内容、潜在危险及防护措施,熟悉该实验室的每个工作区域及相关注意事项。
3.实验室安全工作必须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每位研究生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爆、防水、防意外伤害等预防工作,确保人身及财产安全。
4.实验室仪器设备和器材的存放要规范、整洁、有序,符合安全规范要求;实验室严禁存放私人生活用品。
5.每位研究生应了解实验室消防安全环境和注意事项且具备消防安全常识,并能正确使用灭火器。
6.研究生禁止在实验室内吸烟、进食、留宿;不得在实验室接待与实验教学或科研等事项无关的人员。
7.研究生在实验室工作期间要经常检查、维护电器设备和电源线路,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禁止擅自扳动电闸、乱接滥扯电源线路、超负荷用电;在使用电烘箱、电烤箱、马弗炉、电炉、电烙铁等电热器具时,要有专人现场管理,用完立即切断电源;严禁非正常工作用电。
8.对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要妥善存放,专人保管;对剧毒物品要严格执行管理和领用制度。
9.研究生实验结束后要做好设备、器材、工具等的复原及实验场所的清洁整理工作,使实验室保持正常状态;检查并确保电源、水源和气源等已切断,关窗锁门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10.研究生需妥善保管实验室钥匙,不得私自配制或转借他人,若有遗失或损坏要及时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
11.研究生需严格遵守公共网络信息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严禁利用网络实验室制造、传播有害或不良信息。
12.研究生需同时遵守学校及所在学院实验室的相关安全管理制度。
绍兴文理学院研究生处
2019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