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绍兴文理学院硕士研究生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绍学院发〔2017〕5号),2017年研究生教学工作量、导师指导工作量、学院统筹教学工作量、必修环节工作量、导师课程工作量和非统筹类教学建设工作量已统计完成(详见附件),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12月25日—29日,如有异议请致电:88342707。
上一篇:关于开展2018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公示2017年研究生教学工作量和导师指导工作量的通知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