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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外事处《关于选派优秀在校学生赴国(境)高校交流学习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年10月25日 16:33    点击次数:

各学院:

我校拟选派品学兼优在校学生于2015年2月赴国(境)外大学交流学习。

一、学校名称及名额:请见项目总表

二、交换时间:2015年2月至2015年6月

三、报名条件:1、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改革开放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3、无尚需重修课程;4、具备相应经济条件;5、家长同意其参加出国(境)交流项目的保证书(格式请参看附件)。

四、有关费用:1、交换生免除学费,其余交流生需交纳对方大学学杂费(详见附件);2、国际旅费、国际保险费、住宿费、生活费自理;3、须照常缴纳我校学费、代管费用。

五、报名截止:请见项目总表

六、选拔程序:1、了解情况:根据通知,学生自行了解报名就读学校及专业有关情况(请见附件);2、报名专业应选择与目前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交换生应综合考虑学习计划,原则上不得缩短或延长交换学习期限,如有特殊情况,需先向学校提出申请;3、交换学习期间,学校保留其学籍,在境外大学修得的学分可转换为我校学分。具体按照《绍兴文理学院在校学生参加校际交流项目赴国(境)外高校学习管理办法》(绍学院发【2014】40号文件)执行;4、填写申请表;5、资格审查;6、确定名单。

七、申请材料:1、申请表(学院签章);2、成绩单(学院盖章);3、留学保证书。

务请各学院统一组织,认真审查,选报品学兼优在校学生。所有申请材料请于10月20日前由学院汇总统一交至行政楼207办公室。

联系人:外事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胡琦蓉 电话:8834-2946 传真:8806-4934

外事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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