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绍兴文理学院研究生教学督导工作办法»(绍学院发〔2016〕107号),现开展研究生教学督导组组建工作。研究生教学督导遴选采取教师个人申报和学位点学院推荐两种方式。高级职称同时具有硕士生导师资格的教师均可申报,经所在学位点学院审核后送交研究生处。每个学位点学院同意推荐的督导人员不超过2人。
请各二级学院于10月26日前将推荐名单及绍兴文理学院硕士研究生教学督导资格申请表(一式三份)报送研究生处。联系人:边凌雁,联系电话:752707,邮箱:xkjs@usx.edu.cn。
附件1:绍兴文理学院研究生教学督导工作办法(试行)(绍学院发〔2016〕107号).doc
附件2:绍兴文理学院硕士研究生教学督导资格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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