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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省级重点学科预算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年03月09日 15:49    点击次数:

各省重点学科:

根据绍兴市财政最新要求,我校省重点学科经费统一纳入市财政经费管理系统,并明确进一步细化预算后方可使用。为此,特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细化预算。要求全口径预算,将2011、2012、2013年度结余经费及2014年度下拨经费全部重新预算(预算额度另行通知);

2.预算要严格按照《浙江省高校重点学科建设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绍兴文理学院关于印发“十二五”省重点学科建设经费使用细则的通知》(绍学院发〔2012〕157号)规定的比例执行;

3.请各重点学科按上述要求在3月16日(周一)将相关表格(见附件)电子版发送至xkjs@usx.edu.cn,纸质表格一式三份送交科教楼303办公室,联系人:张良,电话:758945;

预算过程要求充分发扬民主,各学科负责人应召集各研究方向负责人共同拟定经费使用计划。

学科建设处、计划财务处

2015年03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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