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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行校学术委员会部分委员更换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年12月12日 10:17    点击次数:

《绍兴文理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绍学院〔2011〕200号文)第十条规定:“学术委员会每届任期四年,不得连任。按照本章程首次建立学术委员会时,随机抽取二分之一的委员,其任期为两年。学术委员会每两年进行一次更换,更换委员应达到50%左右。”2012年2月本届校学术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随机抽签的方式,产生了2年任期(2012年1月-2013年12月)的委员14名(名单见附件2)。

为此,现根据《绍兴文理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附件1)进行委员更换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更换委员名额为14人,请各学院按照“校学术委员会候选人推荐名额分配一览表”(附件2)推荐。

2.本次新增选的学术委员会委员任期为4年(2014年1月-2017年12月)。

3.根据《绍兴文理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委员候选人须在学科组织成员中产生,一般应具有正高职称,治学严谨。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采用学院提名、协商推荐、选举等方式产生委员候选人,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核后提交学校。

请各学院将所推荐的校学术委员会候选人名单于2013年12月12日前送交学科建设处。联系人:何标,电话:752707,电子邮箱:xkjs@usx.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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