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二级学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一批教学改革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浙教办高教〔2018〕50号)要求,学校将开展2018年度研究生教学改革项目的申报工作。有关申报事项如下:
1.项目围绕我校当前研究生教学改革发展的主要任务,结合当前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针对教学和人才培养领域的关键环节,积极在改进教学和人才培养体制机制建设、创新教学和人才培养模式、提升专业建设水平、促进教育教学管理和方法改革、完善教育教学实践体系、健全教学和人才培养评价机制等方面开展改革研究。
2.各学院与研究生教学相关人员均可申报,项目负责人填写《绍兴文理学院研究生教学改革项目申报表》(见附件),经所在学院初审通过后,报研究生处,研究生处聘请相关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绍兴文理学院研究生教学改革项目。
3.获准立项项目,学校给予3000元元经费支持,分两次下拨建设经费,立项时下拨70%,验收通过后再下拨30%。项目结题后,按照学校当年度非统筹类教学建设项目计算相应的工作量。
4.各学位点实行限项申报,原则上可申报项目数1-2项。
5.请各硕士学位点学院将申报材料(纸质一式三份,电子版)于10月10日前报送研究生处。联系人:边凌雁,联系电话:752707。
绍兴文理学院研究生教学改革项目申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