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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申报开设研究生跨学科选修课程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年04月22日 15:46    点击次数:

各学院:  

为深化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进一步贯彻落实学校研究生教育人才培养目标,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文件要求,现开展申报开设研究生跨学科选修课课程的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背景  

1、进一步推进研究生课程体系改革,提升通识教育、拓宽研究生视野、推动学科交叉、促进专业复合,加强研究生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的培养,促进研究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满足广大研究生跨学科、跨专业选课的需求,营造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优良学术环境。      

2、原有的研究生跨学科选修课程申报时间较早,所涉及学科范围较窄,已经不适应现有研究生教学要求。  

二、研究生跨学科选修课基本要求  

1、跨学科选修课为非学位课程。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按照培养方案要求修读并获得学分,方可申请毕业。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跨学科选修课一般不作要求。  

2、跨学科选修课应在课程设置和授课教师保证相对稳定性,鼓励连续多年面向全校开设。  

3、跨学科选修课可实行课程教学团队负责制,每个课程教学团队设有一名负责人。团队负责人应做好教学团队成员的沟通与课程教学的组织实施。  

4、跨学科选修课应区别于本科现有通识课,注重探索案例教学、研究性学习及文献评价等教学方式。  

5、跨学科选修课学分设置为2学分,共32学时,统一安排新生在入学第一学期在研究生教学管理系统中选课,在第二学期开课。  

课程教学大纲要充分考虑选修对象的范围,以满足研究生跨学科选修的需求,同时体现“课程思政”的教学设计安排。  

6、任课教师可限定一个课堂的选修人数。为保证授课质量,建议选课人数控制在40人以内,选课人数不足15人的跨学科选修不开课(体育课、小语种、艺术类课程除外)  

7、跨学科选修课实行课程督导制。开课单位、教学督导不定期进行课堂教学检查与评估,凡经学生和听课人员反映质量较低的课程,经研究生处调查核实后,终止开课。  

8、跨学科选修课一般每3年申报新增一次。原有跨学科选修课也应重新申报。连续3年未开设的跨学科选修课原则上予以取消。  

三、本次申报相关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根据此工作通知,组织教学团队申报开设研究生跨学科选修课。  

2、各学院应于5月10前将《绍兴文理学院研究生跨学科选修课一览表》(附件1)、《绍兴文理学院研究生跨学科选修课申报表》(附件2)和课程教学大纲等材料纸质稿和电子稿提交至研究生处边凌雁老师处(科教楼303,联系电话:88342707)。

 

     附件1.选修课一览表.xls    

     附件2、选修课申报表.doc  

研究生处      

2020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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