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文件和《绍兴文理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试行)》(绍学院发〔2013〕10号)规定 “由学校按学科门类或一级学科确定复试分数线,实行差额复试,复试人数一般应在招生规模(不含推荐免试生)的120%之内。各学院可在学校确定的复试分数线基础上自行确定各学科复试比例(不能低于110%)。”
由于我校是首次招生,各专业上线考生少、调剂生源竞争激烈,需要处理好考生选择多样性与我校生源数量保证之间的关系。为此,根据浙江省2014级研究生招生工作会议精神,报经分管领导同意,确定2014年我校调剂复试考生的规则如下:
1.整个复试工作按《绍兴文理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进行,以完成2014年招生指标为主要目标,同时兼顾生源质量。
2.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上国家分数线的考生为复试的当然考生。
3.成立调剂工作组,设专门办公室(523室)。每个学院派出1名人员具体参加调剂确认工作,与研究生处一起全天候参加调剂确认工作,每半小时点击确认1次。纪委监察处派专人全程监督。调剂确认前需与每个考生联系,以尽量保证其复试录取后的到校率。
4.首次确定调剂考生的时间为3月25日-27日中午12:00。同时,根据第一次调剂生源和复试录取情况,不间断继续跟进调剂工作。
5.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申请我校调剂的生源为与我校招生学位点相同一级学科或相近一级学科(统考课程必须相同)。全日制专业学位生源不能调剂报考学术性学位。不能破格录取。
6.国家公布的初试成绩基本线为我校调剂的基本分数线,分专业、根据学生网报的先后秩序点击确定调剂考生。如果同一时间出现多名申请调剂的同学,则再按初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直至点击到规定名额。
7.如果调剂生源充足,则一般以各专业招生人数的120%确定。比例可以在一级学科范围内综合掌握,尽量避免淘汰率过高而挫伤考生积极性的现象。根据我校招生指标,研究生处提出各一级学科及其各专业接受申请调剂的名额见附表。
8.如果调剂生源不充足,则接受所有提出调剂申请的学生。第一次复试时可以实行1:1招生,“复试差额比例”留到第二次及以后的复试之中掌握。
9.如果一级学科内各专业之间出现调剂生源不平衡现象,则根据教育部关于“可以在相同一级学科内、或相近一级学科内更换专业”的规定,可以采取两种途径:一是调剂工作组征求报名考生的意愿争取其更换专业;二是经学院商定,在一级学科内调整各专业原定的招生计划人数。更换专业的学生不再额外加试。所更换专业及其招生数由研究生处在招生录取结束后上报教育厅备案。
附件1:2014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第一次复试具体安排
附件2:2014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相关工作职责分工
附件3:绍兴文理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人数建议
绍兴文理学院
研究生处
2014年3月24日
附件1:
2014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
第一次复试具体安排
日 期
| 内 容
| 时 间
| 负责部门
|
3月
28日
(周五)
| 上午
| 1.考生报到;
2.考生资格审查;
3.签订《个人承诺书》;
4.领取学院复试日程安排表和体检表;
5.交体检费70元/人
| 11:00前
| 各学院
|
下午
| 专业课笔试
| 13:30-15:30
| 各学院
|
心理测试(上机测试)
| 16:00-16:30
地点:各学院
| 研究生处
|
晚上
| 同等学力加试
(2门课)
| 17:30-19:30
19:30-21:30
| 各学院
|
3月
29日
(周六)
| 上午
| 体检
(7:00行政楼前集中)
| 7:15-9:30
地点:校附属医院
| 研究生处
|
综合面试
| 10:15-12:00
| 各学院
|
下午
| 综合面试
| 13:00-17:00
| 各学院
|
附件2:
2014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相关工作职责分工
纪委监察处:
指派1名工作人员,全程参加调剂确认工作。
指派3名工作人员,分别到3个学院的面试试场,全程参与学院的综合面试。
保卫处:
指派1名工作人员,巡视各学院复试综合面试试场。
研究生处:
1.3月27日中午12:00,与3个学院共同确定参加首次复试的考生名单,并将复试通知逐一通知每位考生。
2. 成立调剂工作组,保证调剂工作规范、公正、高效进行;
3. 成立复试工作考务组,负责组织专业课考试、同等学力考试、心理测试的考务组织、实施和巡查工作。
4.根据各专业参加复试考生人数,印制专业课笔试试卷(首次复试采用A卷),并负责装封到按每个考生分发。
5.制作好工作证、巡视证,发送给各学院。把复试所需的各类样表发送各学位点,由各学位点按需印制。
6.3月27日,联系附属医院,落实车辆,体检事宜。
7.3月27日下午,检查各学院准备工作。
8.3月29日早上7:00,带队体检。回程负责把考生送到各个学院。
9.根据各学位点提供的总成绩和拟录取名单,协同各学院逐个点击考生录取确认。
各学位点学院:
1.成立复试工作组,制定学院复试工作实施办法。将实施办法和名单于26日下午送交研究生处。
2.确定专业课笔试、心理测试、同等学历加试、综合面试的场地,并标贴好相关试场表。
3.3月27日:
确定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的试题(建议每个试场准备15题以上,到时由考生随机抽取);
确定2名及以上监考人员,参加专业课笔试、同等学力考试、心理测试的监考(规定每场考试须有3名监考人员,其中1名为研究生处人员);
准备好学生报到的接待工作;
制作欢迎板“欢迎参加******学科2014级硕士研究生复试的各位考生”;
落实综合面试场外相应工作人员 1-2 名。
4.3月28日下午和晚上,组织相关老师批改专业课笔试卷、同等学历加试试卷。成绩于29日交秘书登记。
5.3月29日上午10:15-下午17:00,组织进行综合面试。面试结束,立即告诉考生是否录取。陪同同意录取的考生立即上网点击“录取确定”。
6.3月29日下午面试结束,将成绩统计表和拟录取名单送交研究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