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系(部):
各二级学院系(部)2017年业绩考核由重点学术工作业绩和基础业绩组成。
重点学术工作业绩包括科研、教学研究、学科建设业绩,分值是2017年底科研处、教务处、学科建设处分别统计的学术人员重点学术工作量,按学术人员的归属统计。文件依据为《绍兴文理学院重点学术工作量量化办法》(绍学院发〔2011〕71号)、《绍兴文理学院关于重点学术工作量量化办法的补充条例》(绍学院发〔2015〕232号)、《绍兴文理学院关于重点学术工作量量化办法的补充条例》(绍学院发〔2016〕150号)、《绍兴文理学院学科组织建设经费使用细则》(绍学院发〔2014〕104号)。
基础业绩按系(部)成员人数划拨。系(部)设置及其成员是指按《绍兴文理学院2018年二级学院系(部)设置及人员归属方案》(绍学院发〔2018〕87号)中在编在岗的学术人员。
现予公示,请予核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10月12日—10月15日)联系我处。联系人:刘志欣,联系电话:758557。
附件【17年重点工作量分数统计20181012.xlsx】点击此处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