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绍兴文理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于2014年6月11举行全体会议,经审议及无记名投票表决,决定授予李倩同学硕士学位。现予公示,公示期为5天。如有异议,请与我校研究生处联系。
电话:0575-88348557。
李倩同学基本情况表
序号
学号
姓名
性别
专业名称
学位名称
1
1107030301
李 倩
女
有机化学
理学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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