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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授予李倩硕士学位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4年06月13日 17:15    点击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绍兴文理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于2014年6月11举行全体会议,经审议及无记名投票表决,决定授予李倩同学硕士学位。现予公示,公示期为5天。如有异议,请与我校研究生处联系。

电话:0575-88348557。

李倩同学基本情况表

序号

学号

姓名

性别

专业名称

学位名称

1

1107030301

李 倩

有机化学

理学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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