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输入搜索信息:

学籍管理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培养工作 >> 学籍管理 >> 正文

绍兴文理学院关于取消逾期未报到研究生入学资格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1年11月01日 15:22    点击次数: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绍兴文理学院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绍学院发〔2019121号)文件规定,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或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现高尚本人自愿放弃入学资格。拟决定取消高尚2019级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1111日—114日,公示3个工作日。

 

如有需要反映情况或意见的,请于2021114日前提交到绍兴文理学院研究生处(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环城西路508号),联系电话:0575-88340972


 附:绍兴文理学院2019级取消入学资格研究生名单.docx

上一篇: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浙江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绍兴文理学院关于取消逾期未报到研究生入学资格的公告

[返回]

Copyright © 2022 绍兴文理学院研究生院 版权所有 | 地址:绍兴市越城区环城西路508号 | 邮编:31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