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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评估院关于做好2015届、2017届高校毕业生及2017年毕业研究生职业发展状况和人才培养质量调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年04月04日 10:07    点击次数:

 

各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根据我省关于建立高校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评价制度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要求,浙江省教育评估院(以下简称“我院”)定于2018420日开始对2017届高校毕业生(含研究生)及用人单位正式启动网络调查,54日开始对2015届毕业生启动网络调查。为确保该项工作的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高校毕业生职业发展状况和人才培养质量调查是省教育厅明确要求建立的一项常规性调查工作制度,调查结果将作为我省各高校办学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各高校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明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及时关注本校2015届、2017届本专科毕业生及2017年毕业研究生的作答情况。

二、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现象。各高校在调查工作中,要严格遵守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指使或组织无关人员网上作答,弄虚作假。我院将对调查结果进行核对、审查,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我院将作出严肃处理。

三、努力提高毕业生及用人单位上网答题率。请各高校积极配合做好本次调查工作,确保本校2017 届本专科毕业生及用人单位调查作答率不低于60%2015 届本专科毕业生及2017 年毕业研究生作答率不低于50%。为确保调查的公信力和作答率,让毕业生对该项调查工作有更充分的了解,请各高校将《关于开展浙江省高校毕业生职业发展状况和高校人才培养质量网上问卷调查的公告》(附件1)和《问卷答题操作手册》(附件2)在校园网主页上公布,时间为2 个月。各高校就业工作部门和各院系均需指定专人负责查询、监控本校、本院(系)毕业生及用人单位作答情况。在调查工作正式实施半个月后, 有关人员可在网上(http://gzdc.zjedu.gov.cn)查询尚未完成问卷调查的本校毕业生名单,并组织辅导员、班主任和校友,利用QQ 群、微信、短信、电话等多种渠道,敦促毕业生及用人单位参与本项调查工作。

四、积极做好沟通服务工作。我院将多次循环向毕业生及用人单位发送邀请作答短信和邮件,如仍有毕业生或用人单位未收到调查邀请信,请其通过网页http://gzdc.zjedu.gov.cn 或调查微信公众号《浙江省教育厅毕业生跟踪调查》(微信号zjgzdc)进入调查系统,点击“毕业生调查入口”链接进入统一答题页面,并填入本人姓名、手机号或QQ 号码获取短信密码,并凭密码在一个小时内登录系统作答。如毕业生手机号码已变更可采用QQ 验证;如手机与QQ 均已变更则请其在网站调查系统上申请更改手机号码,经我院工作人员确认“人号”一致后,毕业生再凭短信验证码进入网站调查系统作答。

五、本项调查工作相关政策问题请咨询薛玉刚(电话:0571-88008572)、奚欧阳(电话:0571-88008563)。技术咨询电话:0571-81060091。为便于联系,请各校负责本专科毕业生调查工作的老师加入QQ 672557748,负责毕业研究生调查的老师加入QQ 433608610

联系地址:杭州市文晖路321 号浙江教育大厦五楼浙江省教育评估院,邮政编码:310014

 

附件: 浙教评院〔2018〕5号浙江省教育评估院关于做好2015届、2017届高校毕业生及2017年毕业研究生职业发展状况和人才培养质量调查工作的通知.pdf  

 

 

 

浙江省教育评估院

201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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