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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暑假留校研究生住宿服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年06月17日 10:20    点击次数:

 

为规范研究生暑假留校住宿,确保留校住宿研究生有一个良好的住宿环境和生活秩序,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我校做好2019年暑假留校研究生住宿服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申请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研究生可以申请暑假留校住宿:

(一)参加学院、研究生导师组织的各类竞赛、科研的研究生;

(二)参加学校有关部门、学院组织的社会实践或集训的研究生;  

(三)有关部门、学院需要其留校协助工作的研究生(须使用部门向所属学院开具证明);  

(四)外省且经济困难的研究生。  

二、申请程序

(一)申请暑假留校住宿的研究生由本人在625前按要求学习和同意《绍兴文理学院暑假留校住宿研究生文明守纪承诺书》(附件2),填写《绍兴文理学院暑假留校住宿研究生申请、签批表》(附件1)。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留校申请的,学校不再受理审批。  

(二)学院严格审核学生申请资料,如申请理由、联系方式、住宿时间、导师意见等,确认或修改联系责任教师信息,并在71前完成审批工作。完成审批后,应对研究生本人进行暑假留校住宿纪律教育和安全教育。学院须加强联系责任教师的工作指导,以加强留校期间对研究生的教育管理。  

(三)经签批同意留校住宿的研究生于75日到所在书院办公室办理《住宿证》,研究生必须凭《住宿证》入住。

三、日常管理  

(一)留校住宿研究生的管理以谁批准同意,谁归口管理为原则,相关学院、研究生导师要加强对假期留校住宿研究生的教育和管理,研究生导师为研究生暑假留校安全第一负责人  

(二)研究生导师及辅导员要关心暑假留校研究生的科研、学习和生活,掌握暑假留校研究生去向,并保持信息通畅。如遇突发和紧急情况,应及时处理并向分管领导和研究生处报告。  

(三)研究生留校住宿期间,要特别加强安全防范意识,重物品(如电脑)要妥善安放,自行负责保管;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要加强自我保护、自我防范意识,如遇突发和紧急情况,应及时告知导师及辅导员。  

(四)暑假留校住宿研究生要严格遵守学校书院管理规定,服从书院管理人员的安排。严禁在宿舍区使用电炉、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严禁在宿舍区使用明火、存放危险物品;不得私自调换寝室和留宿外客、异性。若因实验晚归,须提前告知书院管理人员。  

(五)暑假留校住宿研究生如需延长或缩短住宿时间,应提前向学院及所在书院申请变更住宿时间;如中途需要外出不能回学校住宿的,应及时向自己的联系责 老师请假,说明外出地点、时间及联系电话。未经批准,擅自外宿,作违纪处理。  

(六)严格执行按时就寝熄灯制度。假期须在2230前返回寝室,自觉做到在2300前熄灯就寝。未在规定时间返回寝室和熄灯就寝者,作违纪处理。  

(七)暑假留校住宿期间一旦发现有违纪现象,立即取消在校住宿资格,并视情况作出相应的处分。  

四、注意事项

(一)研究生导师带队做课题注意事项  

1.由导师带队一起做课题的研究生需认真遵守带队导师的各项要求,不要随意脱离队伍,有事单独外出需及时向导师汇报;  

2.外出时需做好避暑降温的准备,随身携带避暑降温药物以及帽子、遮阳伞等防晒用品,注意饮食,保持身体健康;  

3.外出时提高自身安全防范意识,保管好随身携带的重要物品,防盗、防骗,注意自身的人身安全;  

4.实施导师责任制,带队导师需对自己队伍学生的安全负责。  

(二)外出安全注意事项  

1.暑假放假和返校正逢客运高峰期,同学们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安全可靠的交通工具,不坐无牌无照无营运证的车辆。  

2.同学们外出时,手机应随时保持开机状态,和家长、老师、同学保持联系,防止发生各种意外情况。

(三)暑假留校住宿研究生安全注意事项  

1.在实验室学习的研究生要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严守岗位,注意用电用水安全,防火防盗,一旦发现安全隐患和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协助导师或值班员及时处置。  

2.暑假游泳时需选择安全措施完善的游泳场所,严禁下河、下江游泳。在游泳之前需做好充足的准备和充分的热身运动,避免在游泳时出现各种意外状况,游泳初学者必须要有专业的教练全程陪伴方可下水。  

五、收费

向物业管理部门缴纳水电费。

 

附件1:绍兴文理学院暑假留校住宿研究生申请、签批表.doc

附件2:绍兴文理学院暑假留校住宿研究生文明守纪承诺书.doc

附件3:暑假留校住宿研究生信息报送表.xlsx

 

                           

 

                                              研究生处

2019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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