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书院:
为进一步做好2023届(春季)毕业研究生离校服务工作,在兼顾维持校园总体良好环境秩序基础上,为毕业研究生提供适当的离校缓冲期,现将相关工作要求明确如下。
一、申请条件和流程
1.申请条件:因特殊原因确实需要延迟离校的,留校时间一般不超过15天。
2.申请流程:在4月14日前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附件1),学院同意后可继续住宿。
毕业生原则上4月13、14日集中离校,4月15日以后离校的,均需向学院提出申请,审批同意后方可延迟离校。
二、工作要求
1.各学院对延迟离校申请进行认真把关,做好延迟离校毕业生的安全、纪律教育工作,并于4月18日前将《延迟离校毕业研究生情况汇总表》发送至研工部赵华老师。
2.青藤书院、文澜书院做好延迟离校毕业生寝室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日常安全巡查机制,确保公寓区整体安全稳定。
3.延迟离校毕业研究生在校期间参照在校生管理,进出校门使用企业微信。
4.根据双院协同工作原则,书院、学院应相互配合,做好未申请滞留学生的劝离、延迟离校毕业研究生安全管理和寝室合并住宿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