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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届(春季)延迟离校毕业研究生教育服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年04月11日 15:15    点击次数:

各学院、书院:

为进一步做好2023届(春季)毕业研究生离校服务工作,在兼顾维持校园总体良好环境秩序基础上,为毕业研究生提供适当的离校缓冲期,现将相关工作要求明确如下。

一、申请条件和流程

1.申请条件:因特殊原因确实需要延迟离校的,留校时间一般不超过15天。

2.申请流程:414日前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附件1),学院同意后可继续住宿

毕业生原则上413、14日集中离校,4月15以后离校的,均需向学院提出申请,审批同意后方可延迟离校。

二、工作要求

1.各学院对延迟离校申请进行认真把关,做好延迟离校毕业生的安全、纪律教育工作,并于418日前将《延迟离校毕业研究生情况汇总表》发送至研工部赵华老师

2.青藤书院、文澜书院做好延迟离校毕业生寝室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日常安全巡查机制,确保公寓区整体安全稳定。

3.延迟离校毕业研究生在校期间参照在校生管理,进出校门使用企业微信。

4.根据双院协同工作原则,书院、学院应相互配合,做好未申请滞留学生的劝离延迟离校毕业研究生安全管理和寝室合并住宿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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