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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第八届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年04月01日 16:10    点击次数:

各教育专业学位硕培养单位:

为响应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指委函件通知,现向教育专业学位硕士培养教师征集教学案例,主要要求如下:

一、征集对象与范围

1. 征集工作主要面向高校教师,不接受硕士研究生、基础教育领域教师(含学校管理者)为第一作者的教学案例。

2. 征集教学案例面向教育专业学位硕士层次的所有专业领域。

3.  征集教学案例为文字案例。

4. 教学案例选题要紧密结合基础教育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领域教育、教学、管理实践的新要求、新趋势和新问题,切忌陈旧,不可与既有入库案例简单重复。不接受高等教育领域的案例。

二、规范与质量要求

1. 版权、形式、体例格式和内容规范上须符合《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收录规范(试行)》(附件1)要求。

2. 教学案例要以《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标准》(附件2)为依据,充分指向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教学需要。

3. 教学案例须自行查重,重复率不得超过15%(含案例正文和教学指导手册)。

三、其他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请各学院于2026年6月18日前,请各学院将推荐案例审核排序后,汇总表(附件5)盖学院章报研究生院汇总。

  联系人:徐鸿钰,行政楼西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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