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学院、化学化工学院:
2014级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开题工作即将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文选题和开题报告内容、要求
按照《绍兴文理学院关于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暂行规定》文件执行。
二、具体要求:
1.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认真撰写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2.开题报告可以按学生专业方向分组进行。由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开题报告的时间、地点、开题考核小组;
3.开题报告工作应于2016年3月底前完成;
4.开题报告结束后,研究生根据考核小组评议结果修改开题报告,形成最终定稿;
5.开题考核合格后,研究生原则上不得随意更改毕业论文选题。
三、材料报送:
1.开题工作前一周学院将《研究生开题工作安排表》(附件1)送交研究生处。
2.开题工作结束后,将答辩记录、最终的《绍兴文理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附件2)送交所在学院。
3.各学院将《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情况汇总表》(附件3)送交研究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