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部署,请各学院填写《2015年学科组织设置及人员归属方案》(见附件)。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14年学科组织设置方案”(见附件1)是经广泛调研、充分论证而确定的,原则上2015年各学院学科组织的设置数量和名称不再变动。个别学院确因学科建设需要也可以做一定调整,但在设置数量上不能增加。
2.进行学科负责人选聘。请依据《绍兴文理学院关于基层学术组织建设的管理办法》(绍学院发〔2011〕15号)第十五条“每个学科组织设学科主任1名,学科副主任1-2名。学科主任、副主任由本学科组织中的教授或优秀副教授、博士担任,在学院的主持下经学科组织全体成员民主选举产生”和第十六条“校级领导不担任学科主任。学院领导、学校行政部(处)、直属部门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一般不担任学科主任。如果学科主任由学院领导、行政部(处)、直属部门人员担任,则须设学科常务副主任”的规定执行。学科主任、副主任的聘期为3年。
3.请按《绍兴文理学院关于基层学术组织建设的管理办法》(绍学院发〔2011〕15号)第二十条要求,按照“唯一性”原则进行学术人员归属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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