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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拟挂靠我校的学术性学会(研究会)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年10月15日 14:57    点击次数:

各学院:

根据《绍兴文理学院关于挂靠在校的学术性学会、研究会的管理办法》(绍学院发〔2015〕162号。见附件1),现开展拟挂靠我校的学术性学会(研究会)登记备案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市级及以上学术性学会(研究会)可以挂靠我校,但须具备下列条件:

1.经政府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建立,有健全的组织,有切实可行的章程;

2.与我校学科建设有直接关系,对于促进相关学科的发展意义重大;

3.我校在岗在职人员在学会(研究会)中担任副会长(副理事长)或秘书长及以上职务(不包括荣誉性职务)。

二、挂靠我校应履行申报、审批程序。相关要求如下:

1.学会(研究会)提出申请,向学科建设处递交要求挂靠的申请书(样表见附件2),同时递交学会(研究会)的批准书、章程、组织机构及成员、近三年工作总结等材料。

2.学校审批。学科建设处对申请者是否符合挂靠条件进行调查核实后,报经校长办公会议审批。

3.签订工作协议书。学校与学会(研究会)签订协议书,明确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三、学校根据学会(研究会)的等级、所承担工作内容、所取得的学术成果及其对我校学科建设的重要性等情况,对省级及以上学会(研究会)酌情支持一定工作经费、提供必要的办公场地、配备必需的专职工作人员。

请有意挂靠我校的市级及以上学术性学会(研究会)在10月29日之前将申请书及相关材料送交学科建设处(科教楼305),电子文稿发至邮箱xkjs@usx.edu.cn,联系人:沈飞,联系电话:758956。

附件1:《绍兴文理学院关于挂靠在校的学术性学会、研究会的管理办法(试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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