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绍兴文理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附件4)第十条规定:“学术委员会每届任期四年,不得连任……学术委员会每两年进行一次更换,更换委员应达到50%左右。”现任校学术委员会中有13名委员即将到任(详见附件1)。
1.本次新增委员名额为14人,请各学院按照“校学术委员会候选人推荐名额分配一览表”(附件2)推荐。
2.校学术委员会由本校在职在岗的学术人员代表组成。本次新增选的学术委员会委员任期为4年(2016年1月-2019年12月)。
3.委员候选人须在学科组织成员中产生,一般应具有正高职称,治学严谨。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采用学院提名、协商推荐或民主选举等方式产生委员候选人,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核后提交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