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绍兴文理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聘任管理办法》(绍学院发〔2013〕12号),经本人申请、学位点审核推荐、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审,下列83位教师具有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名单见附件),可进入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中的师生互选。现予公示。
公示的有关要求是:
1.广大师生可口头或书面向校研究生处反映公示对象在职业道德、教学经验、学术水平等方面的问题,并请写上真实姓名和联系方法。要求实事求是反映情况。
2.公示时间为五天,从公示之日算起。公示联系电话:88348945,联系地址:科教楼3楼30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