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教育厅下达给我校201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名额1人。为切实做好推荐、评审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依据和原则:财政部、教育部《普通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2〕342号)文件、绍兴文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发放管理办法》(绍学院发〔2014〕94号)文件。评审工作应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规定,遵循“平等、公开、公正”原则,杜绝弄虚作假。
二、推荐对象:具有本校学籍的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
三、推荐条件:遵照财教〔2012〕342号文件要求,同时结合我校实际,重点考察研究生的专业水平、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等。
1.研究生自愿申报,填写《绍兴文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在2014年10月14日之前递交班主任。
2.学院评议推荐。10月15-16日学院对学生申报材料进行评议,确定初评推荐名单,并在学院网页公示5个工作日(10月17日-10月23日)。公示无异议后,在10月23日将申报材料报送研究生工作部。
3.学校审定,并在学校网页公示5个工作日(10月25日-10月31日),公示无异议后于10月底上报省教育厅。
1.《绍兴文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五份,务必双面复印;
2.申报研究生的成果和获奖证书复印件一套(盖有学院公章);
研工部联系人:何标,联系电话:88342707,电子邮箱:xkjs@usx.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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