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RAHIM ABDULATEF MOAHMMED NASSER AL-HAJJ(中文名:黑马,男,也门籍,人文学院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研究生,护照号码:04****37),2018年春季入学,于2019年5月31日至2019年6月20日,未履行请假手续,且连续超过2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多次联系未果。按照《绍兴文理学院国(境)外留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绍学院发〔2016〕58号)第17条第5款、第18条规定,拟决定对其进行退学处理。
MALIKYAR PARVIZ AHMAD(中文名:成功,男,阿富汗籍,人文学院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研究生,护照号码:01****01),2018年春季入学,于2019年6月3日至2019年6月20日,未履行请假手续,且连续超过2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多次联系未果。按照《绍兴文理学院国(境)外留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绍学院发〔2016〕58号)第17条第5款、第18条规定,拟决定对其进行退学处理。
如果本人对退学事实有异议,可于2019年7月10日以前向学校研究生处(科教楼303室)提出书面申述和申辩。如果到期没有提出任何申述和异议,研究生处将启动退学程序。
研究生处
2019.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