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输入搜索信息:
新闻中心

通知公告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研究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期末考试安排

发布日期:2020年12月09日 16:36    点击次数:

各学院:

2020级研究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课程期末考试分两场进行,中国语言文学等12个学位点在1218日举行,教育专硕在1219日举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考试时间:(特别注意)

11218日(下周五),晚上18302030,(中国语言文学等12个学位点)。

2.1219日(下周六),上午90011:00,(教育专硕)。

二、考试场地:

1、河西科教楼201200:土木水利;

2、河西理工楼101:艺术(含非全)、会计、汉语国际教育;

3、河西理工楼:134:中国语言文学、化学、纺织科学与工程、数学、物理、生物、工商管理;

4、河西科教楼202:教育。

三、监考人员安排:

1、河西科教楼201200:土木工程学院(4人)

2、河西理工楼101:艺术学院(1人)、人文学院(1人)

3、河西理工楼134:数理信息学院(1人)、商学院(1人)

4、河西科教楼202:教师教育学院(2人)。

上一篇:关于2020-2021学年01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2021届硕士研究生学历证书电子图像采集工作的通知

[返回]

Copyright © 2022 绍兴文理学院研究生院 版权所有 | 地址:绍兴市越城区环城西路508号 | 邮编:31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