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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文理学院关于取消逾期未报到研究生入学资格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1年09月27日 11:22    点击次数: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绍兴文理学院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绍学院发〔2019121号)文件规定,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对未经高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学生,视为放弃入学资格。现决定取消杨一帆等16名未按要求办理入学手续的2021级硕士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1927日—9月29日,公示3个工作日。  

 

如有需要反映情况或意见的,请于2021年9月29日前提交到绍兴文理学院招生办公室(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环城西路508号),联系电话:0575-88342707  

 

 

 

绍兴文理学院研究生处  

 

2021927

  附:绍兴文理学院2021级取消入学资格研究生名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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