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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留学研究生LE THU TRA(黎秋茶)等4名同学拟退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年03月27日 10:26    点击次数:

      LE THU TRA(中文名:黎秋茶学号20*******05越南外国语学院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型硕士研究生,护照:C*****25),2020年秋季入学,学制2.5年,最长学习年限4.5年。该生未完成学业,且未请假而连续 2 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含论文工作)按照《绍兴文理学院来华留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绍学院发[2021]191号)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七款有关规定,拟决定对其作退学处理

GAAFAR ABDULJALIL MOHAMMED DERHEM AHMED(中文名:卡法学号:20*******06也门外国语学院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型硕士研究生,护照:0*****55),2020季入学,学制2.5年,最长学习年限4.5年。该生未完成学业,且未请假而连续 2 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含论文工作)按照《绍兴文理学院来华留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绍学院发[2021]191号)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七款有关规定,拟决定对其作退学处理

DOVGOPPOLOV EVGENII(中文名:尤金,学号:20******01俄罗斯联邦外国语学院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型硕士研究生,护照:7******44),2020季入学,学制2.5年,最长学习年限4.5年。该生未完成学业,且未请假而连续 2 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含论文工作)按照《绍兴文理学院来华留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绍学院发[2021]191号)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七款有关规定,拟决定对其作退学处理

DAVIES LISA(学号:20*******03利比里亚土木工程学院土木水利专业型硕士研究生,护照:P******22),2020季入学,学制2.5年,最长学习年限4.5年。该生未完成学业,且未请假而连续 2 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含论文工作)按照《绍兴文理学院来华留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绍学院发[2021]191号)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七款有关规定,拟决定对其作退学处理

如果上述学生对退学事实有异议,可于2025410日以前向学校研究生院(行政楼西218室)提出书面申述和申辩。如果到期没有提出任何申述和异议,研究生院将启动退学程序。


研究生院

                                   2025.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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