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位点学院:
根据《绍兴文理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管理办法》(绍学院发〔2025〕117号)及各学位点的培养方案要求,2024级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开题工作及2023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即将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位论文开题及中期检查对象
1.学位论文开题对象:2024级国内、国际研究生
2.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对象:2023级国内、国际研究生
二、时间安排
年级 |
学制 |
学位论文开题 |
学位论文中期检查 |
完成时间 |
完成时间 |
2023级 |
2.5 |
已完成 |
开题半年后 |
3 |
已完成 |
开题半年后 |
2024级 |
2.5 |
2025年11月底前 |
开题半年后 |
3 |
2025年11月底前 |
开题半年后 |
三、学位论文开题、中期检查及预评审内容及要求
学位论文开题、中期检查均要以答辩的形式进行。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学位论文开题、中期检查的时间、地点,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参见《绍兴文理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管理办法》(绍学院发〔2025〕117号)。
学位论文开题考核结果处理:开题报告首次不通过率应不少于本学科专业开题报告参加人数的10%(不足1人的按1人计)。开题考核不通过者,经本人申请,导师和所在学院专业同意,可在1个月后重新考核。通过考核者,方可继续下一阶段学位论文工作。第2次学位论文开题仍不通过者需延期。研究生自开题后,用于撰写学位论文的时间不少于1年。
学位论文中期检查考核结果处理:检查通过者,继续学位论文工作。中期检查首次不通过率应不少于本次中期检查参加人数的10%(不足1人的按1人计)。检查不通过者,应积极整改,1个月后经本人申请,导师、学科专业审核后,重新参加中期检查。通过考核者可继续学位论文工作。复查仍未通过考核者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认定是否适宜继续攻读硕士学位,并按《绍兴文理学院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研究生应在专用的《论文工作日志》上做好学位论文工作记录,导师应定期(一般2周1次)检查并签字。《论文工作日志》是研究生申请论文答辩的必要条件之一。记录时间从学位论文选题开始直到学位论文答辩前。《论文工作日志》可以学院为单位来研究生院领取。
四、材料报送研究生院
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开题、中期检查工作,将本学期的《绍兴文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中期检查工作摸排表》于10月12日前上报研究生院(联系人:郑莹莹,联系电话:88340972)。
学院完成学位论文开题、中期检查后,将相应的《绍兴文理学院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结果情况汇总表》、《绍兴文理学院硕士学位论文中期检查结果情况汇总表》上报研究生院(电子档及纸质档)。
五、学院材料留档
1.《绍兴文理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纸质档一式两份,学院留档。
2.《绍兴文理学院硕士学位论文文献综述》纸质档一式两份,学院留档。
3.《绍兴文理学院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情况汇总表》纸质档一式两份,学院留档。
4.《绍兴文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表》纸质档一式两份,学院留档。
5.《绍兴文理学院硕士学位论文中期检查结果情况汇总表》纸质档一式两份,学院留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