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以下简称《教育部实施方案》)精神和要求,为做好年2024届教育类研究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本次考核对象为2024届教育类研究生。我校教育类研究生是指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代码0451)和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代码0453)。
二、考核内容与方式
(一)确定任教学科与任教学段
任教学科:以幼儿园、小学教师、初级中学教师、高级中学教师为培养目标的教育类研究生任教学科参照《教育部实施方案》附件1-2,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任教学科为语文。
任教学段:根据研究生开展教育实习实践的单位确定。研究生在小学进行教育实习实践,申请任教学段为小学;在初级中学进行教育实习实践,申请任教学段为初级中学;以此类推。如研究生不在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等开展教育实习实践的,不得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免试认定。
(二)培养过程性考核
教育类研究生培养过程性考核由研究生院牵头,相关学院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考核内容为思想品德及师德素养、教师教育课程学业、教育实习实践和专业能力及技能培训等四个方面,过程性考核需包含教育部推荐的线上教师教育专题培训免费课程学习情况,过程性考核由免试专业所在学院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并出具考核结果。
思想品德及师德素养:全面考核思品德及师德素养,师德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在校期间严重违纪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的研究生如在认定前没有解除处分,原则上过程性考核不合格。
2、教师教育课程学业:全面考核教师教育课程学习情况,确保修读完成教育类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并全部通过考试或考核,达到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要求。所学专业没有明确教学学科和教学专业的教育类研究生,相关学院集中对这类研究生进行学科专业课程培训,以达到教育硕士培养方案中该学科领域8-10学分的专业必修课程。课程培训时间不少于1个月,可采用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等多种方式灵活进行。
3、教育实习实践:全面考核教育实习实践情况,学习期间教育见习、实习、研习等教育实践累计不得少于一学期。
4、专业能力及技能培训:全面考核专业能力及技能培训情况,确保达到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标准。
5、通过访问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basic.smartedu.cn),进入教师研修频道参加学习(线上学习操作手册见附件)。
线上学习时间:3月31日前
线上学习学时要求:不低于24学时
(三)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
过程性考核通过的学生可报名参加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测试内容主要考核学生的综合素质,涵盖教育学基础知识,学科专业知识,教育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教育教学实践能力四个部分,分笔试和面试两种考核形式。
笔试:教育学基础知识,学科专业知识,教育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合为一门课程以笔试形式进行考核。
报名时间:3月1日-3月4日
考试时间:3月23日,9:00-11:00。
已经参加了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并且所有笔试科目均取得合格成绩的学生,如其参加的笔试学段和科目与所学专业培养目标一致,视为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笔试合格。在“田家炳杯”全国教育硕士教学技能大赛决赛获奖的学生免于笔试和面试。
面试:面试采用撰写教案、模拟上课形式进行考核。
考试时间:3月下旬,具体另行通知。笔试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可免于面试:
(1)完成学校组织的对应学段、对应学科的教育实习并考核合格的;
(2)参加“田家炳杯”全国教育硕士教学技能大赛进入决赛的。
笔试和面试都合格后方为教师职业能力测试合格。
培养过程性考核和教师职业能力测试考核都合格的学生,获得校长签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三、考核流程和安排
(一)免试专业所在学院于3月初成立中小学教师资格免试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过程性考核实施方案,报研究生院。
(二)免试专业所在学院于2024年3月4日前完成学生报名统计,向研究生处提交过程性考核合格名单,免试学生提供免试证明材料,并报送教师职业能力测试命题专家名单。2024年3月5日前研究生处完成申请学生名单和命题专家名单资格审核。
(三)2024年3月中旬,学校成立教师职业能力测试命题专家组,集中命题与组卷。
(四)2024年3月底前,完成笔试工作,学校成立由教师教育类教师组成的阅卷专家组,集中完成笔试阅卷工作。
(五)2024年3月底到4月初,学校成立面试考官组完成面试工作。
(六)学校对通过“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的师范生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颁发《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有效期3年,在有效期内只可使用一次,如申请认定其他学段和学科教师资格,须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七)5月中下旬根据省教育厅通知要求完成相关数据报送工作。
(八)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师范生,凭身份证明、学历证书、《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体检合格证明等材料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程序不变。
四、其他相关要求
(一)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教育类研究生也可以自行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二)相关学院应按照本实施方案做好宣传及考核等工作,严把认定范围,确保考核质量。
(三)相关学院应高度重视,积极配合,严格按照各时间节点,高质高效做好报名、培养过程性考核及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等具体工作。
(四)相关学院要严肃工作纪律,确保数据真实、准确,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学校将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
研究生院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