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和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现将本学期课程期末考试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安排
1.研究生全校性公共课考试由研究生院协助开课学院统一安排,专业课和教育专硕学位点公共课由开课学院安排考试时间、地点以及监考。公共课研究生英语的考试具体排考事项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和教学秘书群里通知。
2.对于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返校参加课程考核的研究生,相关课程要单独命题,采取合适的方式开展考核。如果课程涉及学生较多,也可采取网络考试的方式,具体由任课教师提出申请,开课学院主管领导审批后,报研究生院备案执行。
3.期末考试安排在研究生管理系统考试管理应用里完成。
二.考核方式
1.课程考核分为考试、课程论文、实践实验考核等类型。研究生课程考试可采用闭卷考试、开卷考试、口试和机考等形式。以课程论文等形式考核的课程,需附上论文查重报告。
2.课程修读总评成绩,须综合课程期末考核成绩和平时听课、作业完成、课堂讨论、调研报告、社会实践等情况。
3.课程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课程考核成绩达到60分以上为合格。其他计分办法,请参照《绍兴文理学院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办法》(绍学院办发[2021]20号)文件执行。
三、时间安排
6月16日前,学院期末考试安排进系统,并将各学院考务室及考试组织负责老师名单报给研究生院。
课程考试前2周,学院完成课程期末考试命题及命题质量审核工作,及时送印考试用卷。
考前3天,开课学院领取试卷并做好保管工作。
考后1周内,完成阅卷、登记、试卷分析,输入课程总评成绩,并按要求提交试卷档案。学生成绩录入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完成,成绩录入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24日下午17:00。
四、排考规则
1.遵守学校相关规定安排考场。
2.7月1日-7月10日为集中安排期末考试时间,考试时间段安排要求: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30,晚上18:30-20:30。
3.学院须统筹安排,在排考中要注意各班考试时间安排是否均衡、合理,合理考虑期末复习压力和教学资源统筹,避免出现过于集中或过于分散的现象。
五、工作要求
1.命题要求:各级教学组织要加强对所有课程试卷命题的质量审核,特别应注意审核试卷命题是否与该课程学业评价方案的要求保持一致。
2.试卷规范:卷面笔试课程按格式出卷并评定成绩,考试题型自定,注明A卷或B卷,考试时间控制在2小时内。非卷面笔试课程考核内容自定,按格式给出成绩评定依据。
3.考试审批:命题定稿后,任课老师须填写《绍兴文理学院研究生课程考试审批单》,经学院审核批准。
4.成绩管理:《研究生课程记分册》、试卷、审批表、成绩评定表等相关考务材料一并上交学院,由各学院妥善保管。
5.考风教育:考前应通过各种形式开展学生考风考纪教育。
六、补(缓)考工作安排
1.各学院在下学期开学前将研究生院统一排考的公共类课程补(缓)考名单报研究生院,同时,教师在提交成绩时候,标注该学生“缓考”。
2.原则上专业课补(缓)考在下学期开学第一周周一至周四进行,由各学院自行安排;公共类课程补(缓)考在下学期第一周周五至周日进行,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
请各学院严格落实期末考试的工作要求,按时完成各项工作,确保各项环节工作质量。
研究生院
2024.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