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全校研究生期末考试日程已排定(附件),请根据附件安排严格执行。学院须采取多种途径及时告知学生和监考教师关于考试科目、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考试(监考)要求等相关信息,公共课的考试,以开课学院的相关要求为准,各学院要配合外国语学院做好监考老师的通知和培训工作,如有不明之处,请及时咨询所在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同时,学院应加强对期末课程考试工作的领导,严把命题关、考纪关、评阅关、分析关、归档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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