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育专业学位硕培养单位:
为响应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指委函件通知,现向教育专业学位硕士培养教师征集教学案例。案例要求详见附件。
请各学院于2024年4月20日前将上报案例报研究生院审核汇总,汇总表盖学院章。
联系人:徐鸿钰,行政楼西218
研究生院
2024.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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