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育专业学位硕培养单位:
为响应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指委函件通知,现向教育专业学位硕士培养教师征集教学案例,主要要求如下:
一、征集对象与范围
1. 征集工作主要面向高校教师,不接受硕士研究生、基础教育领域教师(含学校管理者)为第一作者的教学案例。
2. 征集教学案例面向教育专业学位硕士层次的所有专业领域。
3. 征集教学案例为文字案例。
4. 教学案例选题切忌陈旧,不可与既有入库案例简单重复,要紧密结合基础教育领域和职业技术教育领域教育、教学、管理实践的新要求、新趋势和新问题。不接受高等教育领域的案例。
二、规范与质量要求
1. 版权、形式、体例格式和内容规范上须符合《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收录规范(试行)》(附件1)要求。
2. 教学案例要以《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标准》(附件2)为依据,充分指向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教学需要。
3. 教学案例须自行查重,重复率不得超过15%(含案例正文和教学指导手册)。
三、其他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请各学院于2025年6月20日前,请各学院将推荐案例审核排序后报研究生院汇总,汇总表盖学院章。
联系人:徐鸿钰,行政楼西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