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最新通知,现将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开展2024年浙江省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和实践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
评选范围为: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获得硕士学位的学位论文和实践成果,具体要求见附件。汇总表需学院盖章,学院申报材料需按要求整理命名,在2025年8月1日前报送至研究生院。
二、关于开展2024年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创新成果评选的通知:
评选范围为:专业学位在读研究生或毕业生在学期间自主取得的专业相关创新成果(如毕业生申报,申报成果取得时间应在毕业后的一年内),符合申报条件的,均可申报。具体要求见附件。汇总表需学院盖章,学院申报材料需按要求整理命名,在2025年8月25日前报送至研究生院。
三、关于开展2025年浙江省专业学位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认定的通知:
认定范围为:我省研究生培养单位从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部门、个人,在研究生教育教学实践中形成的值得推广借鉴的教学案例,均可申请认定。具体要求见附件。汇总表需学院盖章,学院申报材料需按要求整理命名,在2025年8月25日前报送至研究生院。
四、关于开展2025年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需根据《2025年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科研项目选题指南》选题研究,具体要求见附件。汇总表需学院盖章,学院申报材料需在2025年8月25日前报送至研究生院。
所有材料报送均采用电子材料,打包发至邮箱790468669@qq.com,汇总表纸质稿开学后统一报送。
联系人:徐鸿钰,行政楼西216。
研究生院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