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浙江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学院申报,研究生院审核,专家评审,现对拟上报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10月28日-10月30日
如有异议,请联系研究生院徐老师,电话:8834270。
序号
基地名称
共建单位
1
绍兴文理学院-同创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
同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2
绍兴文理学院-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研究生院
202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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