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肩负着培养国家高层次创新人才的使命和重任,职责重大。为努力打造一支“四有”研究生导师队伍,全面落实《绍兴文理学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试行)》(绍学院党办[2018]26号)(以下简称“校实施细则”),现将本年度研究生指导教师立德树人职责考评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对象:所有在编在岗且有在读研究生的导师。
二、考核依据:各相关学院依据校实施细则的考评体系进行考评。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档。考核结果作为研究生导师次年招生研究生的重要依据。请各学院严肃考评工作。
三、考核工作要求:各相关学院统一组织本学院导师进行考核,并于2024年1月10日(周三)前将以下材料上报研究生院郭燕(联系电话88341367)
电子稿:汇总表(见附件2);
纸质稿:导师考核表(见附件1)一式一份、汇总表(见附件2)一式一份、考核优秀的导师的佐证材料。
注:考核优秀的导师必须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纸质材料,且材料发文时间在2023年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