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输入搜索信息:

学术科研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学生工作 >> 学术科研 >> 正文

关于申报2015年绍兴文理学院研究生科研课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年06月01日 16:10    点击次数:

各位研究生:

为激发我校研究生的科研创新热情,提高研究生的创新能力和科研水平,培育一批高质量的研究生科研创新成果。根据我校团委《关于开展2015年绍兴文理学院学生科研课题立项的通知》([2015]10号),现开始我校研究生科研课题立项的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具有绍兴文理学院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不含毕业班研究生)。

二、申报条件

1.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工程技术领域的创新性研究项目皆可申报。

2.项目要有创新性,要凸显专业特色,项目技术或方案可行性较高,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

3.学生科研项目一般须组织学生科研团队开展研究,学生科研团队一般由3-5人组成,并确定1位同学作为课题负责人,组织协调课题的实施。

4.项目负责人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及协调能力,原则上在课题立项后一年之内完成项目研究工作。

三、申报时间和程序

1.课题立项采取负责人申请的方式,填写《绍兴文理学院2015年学生科研项目立项申报书》(附件1)。经申请人的导师同意之后,于6月10日前上报党委研工部,再由党委研工部汇总后上报校团委。经校团委论证、评审后,将确定的课题返回党委研工部,并进行公示。

2.校级立项分为校级重点资助项目和校级非资助项目,现暂不限制申报项目数量。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全校学生申报课题进行评审,确定校重点资助项目100项左右(包括本科生和研究生项目),学校给予每个项目800-1000元的经费资助。

四、中期检查及结题

1.2015年的12月份学校将组织本年度的学生科研课题中期检查,学院组织专家对实施课题进行全面检查,学校将在各学院检查的基础上抽查课题进展情况。立项课题要求在2016年的6月份全面结题。

2.学校重点资助项目原则上要有明显的成果。学生公开发表文章须注明“绍兴文理学院研究生科研基金资助项目”,版面费报销参照《绍兴文理学院学生发表论文版面费报销办法》(绍学院团〔2008〕31号)执行。

3.经费在项目结题后凭结题报告和有效发票到校团委办理报销手续。届时会有通知。

五、材料报送

请课题负责人将《绍兴文理学院2015年学生科研项目立项申报书》(附件1),于6月10日前报送至党委研工部(科教楼305室),联系人:智晓彤,电话:758956,邮箱:xkjs@usx.edu.cn。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5年6月1日

上一篇:关于做好研究生学生证及火车票学生优惠卡管理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对2014年度联合培养研究生科研成果进行公示的通知

[返回]

Copyright © 2022 绍兴文理学院研究生院 版权所有 | 地址:绍兴市越城区环城西路508号 | 邮编:31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