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ORTO YAMAH DESHIELD(中文名:谢可,女,利比里亚国籍,土木工程学院建筑与土木工程专业研究生,护照号码:L21****),2019年秋季入学。该生于2021年5月-6月在杭州非法就业23天,已被当地公安机关行政处罚。根据《绍兴文理学院国际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绍学院发〔2018〕59号)第十三条相关规定,拟决定对其作开除学籍处理。
DAVIS PETER H(中文名:戴维斯,男,利比里亚籍,土木工程学院土木水利专业研究生,护照号码:L18****),2020年秋季入学。该生自入学以来,未履行请假手续,且连续超过2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学院多次联系未果,按照《绍兴文理学院国(境)外留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绍学院发〔2016〕58号)第十七条第5款、第十八条规定,拟决定对其作退学处理。
RAHMAN MD ZIAUOR(中文名:拉赫曼,男,孟加拉国籍,土木工程学院建筑与土木工程专业研究生,护照号码:BR035****),2018年春季入学。该生于2021年9月开学以来,未请假而连续2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学院多次联系未果,按照《绍兴文理学院国(境)外留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绍学院发〔2016〕58号)第十七条第5款、第十八条规定,拟决定对其作退学处理。
如果本人对退学事实有异议,可于2021年11月14日以前向学校研究生处(科教楼303室)提出书面申述和申辩。如果到期没有提出任何申述和异议,研究生处将启动退学程序。
研究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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