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做好我校2016级研究生师生互选工作,根据《绍兴文理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聘任管理办法(试行)》(绍学院发〔2013〕12号)、《绍兴文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师生双向选择暂行办法(试行)》(绍学院发〔2014〕4号),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2016级研究生与导师互选工作定于9月18日-30日进行。
2.学位点发布导师库名单、介绍,其科研情况和研究方向等信息。
3.研究生填写《绍兴文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双向选择志愿表》(附件1),在选择导师的志愿一栏中最多填写两个志愿。
4.学位点应以“遵循学生意愿、参考导师意见”的原则,综合学位点情况予以确定。
5.未互选成功的,学位点在充分征求师生双方意见的基础上,可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
6.师生互选名单确定后,由研究生本人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完善导师信息。互选结果一经确定,一般不得更改。
7.师生互选结束后,请在11月5日前完成2016级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制定。研究生本人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培养管理——提交培养计划”,同时填写纸质版《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表》(附件3),确保与课程信息两者一致。
8.导师应及时审核研究生的培养计划: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教师服务管理——导师资格及管理——学生培养计划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