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绍兴文理学院深化教师教育改革指导意见》(绍学院党委〔2016〕43号)精神,现就设立“课程与教学论”学科组织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在教师教育学院设立“课程与教学论”学科组织,学科成员由教师教育学院和各学院中的课程与教学论教师组成。
2.根据《绍兴文理学院基层学术组织建设管理办法》(绍学院发〔2016〕140号)“学科组织的调整必须在年度考核结束后进行”的要求,今年下半年,“课程与教学论”学科组织属于筹建时期,学科成员的学术归属关系仍然保留在原来学科。由教师教育学院负责组织“课程与教学论”学科活动,各学科成员应参加并完成“课程与教学论”学科活动以及相关任务。
3.2017年上半年由学校发文正式成立“课程与教学论”学科组织,并将学科成员学术关系划归教师教育学院“课程与教学论”学科组织。根据《绍兴文理学院深化教师教育改革指导意见》(绍学院党委〔2016〕43号)精神,课程与教学论教师在3年过渡期内可以选择直接进入教师教育学院,但3年后必须进入教师教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