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位点学院:
为规范研究生培养过程,保障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绍兴文理学院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绍学院研〔2017〕3号),现就2023级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3级国际、国内研究生。
二、考核程序及内容
1.各学院提前公布各类研究生中期考核进程的安排。
2.研究生填写《绍兴文理学院研究生中期考核表》(附件2),对自己的政治思想、业务学习、科研情况、社会实践等方面进行自我鉴定,由导师就研究生的中期课程学习情况、已发表论文情况等方面给出综合表现评价。
3.各学院研究生中期考核小组(或学位点负责人)确认研究生是否已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并根据研究生的课程修学、实践活动、学术活动、科研工作等进行综合评价。
4.各学院分管研究生教学的院长根据考核小组(或学位点负责人)的意见签署学院考核意见,确定考核等级。
5.各学院将中期考核结果报研究生院审定,并由研究生院公布考核结果。
三、考核时间
根据文件要求,各类研究生的中期考核时间为:2.5年学制的研究生为第三学期期末,3年学制的为第四学期期初,2023级研究生中期考核完成时间见下表。
年级 |
学制 |
中期考核完成时间 |
研究生应用管理平台 中期考核所属批次 |
2023级 |
2.5年 |
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结束之前 |
2024-2025学年 |
3年 |
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开学一个月内 |
2024-2025学年 |
四、工作要求
请学院根据文件,对照培养方案要求,严格开展中期考核工作,在培养方案规定的时间内将中期考核结果提交到研究生应用管理平台。
附件1:绍兴文理学院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绍学院研〔2017〕3号 ).doc
附件2:绍兴文理学院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