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位点学院:
根据《绍兴文理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管理办法》(绍学院研〔2023〕9号)及各学位点的培养方案要求,2023级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开题工作及2022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预评审工作即将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位论文开题及中期检查、预评审对象
1.学位论文开题对象:2023级国内、国际研究生
2.学位论文中期检查、预评审对象:2022级国内、国际研究生。
二、时间安排
年级 |
学制 |
学位论文开题 完成时间 |
学位论文中期检查 完成时间 |
学位论文预评审完成时间 |
学位论文查重时间 |
2022级 |
2.5 |
已完成 |
已完成 |
学位论文查重之前 |
2024年11月 |
3 |
已完成 |
已完成 |
学位论文查重之前 |
2025年4月 |
2023级 |
2.5 |
2024年11月底前 |
开题半年后 |
学位论文查重之前 |
2025年11月 |
3 |
2024年11月底前 |
开题半年后 |
学位论文查重之前 |
2026年4月 |
三、学位论文开题、中期检查及预评审内容及要求
论文开题、中期检查均要以开题答辩的形式进行,其中,开题答辩要公开进行,预评审可以采取校内双盲评审、专家现场集中评审或者申请人现场答辩等方式进行。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学位论文开题、中期检查及预评审的时间、地点,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参见《绍兴文理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管理办法》(绍学院研〔2023〕9号)(附件10)。
四、材料报送研究生院
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开题、中期检查及预评审工作,将本学期的《绍兴文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中期检查及预评审工作安排摸排表》(附件9)于9月23日前上报研究生院(联系人:郑莹莹,联系电话:88340972),研究生院将安排人员进行专项检查。
学院完成学位论文开题、中期检查、预评审后,将相应的《绍兴文理学院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结果情况汇总表》(附件3)、《绍兴文理学院硕士学位论文中期检查结果情况汇总表》(附件5)和《绍兴文理学院硕士学位论文预评审情况汇总表》(附件7)上报研究生院(电子档及纸质档)。
五、学院材料留档
1.《绍兴文理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附件1)纸质档一式两份,学院留档。
2.《绍兴文理学院硕士学位论文文献综述》 (附件2)纸质档一式两份,学院留档。
3.《绍兴文理学院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情况汇总表》(附件3)纸质档一式两份,学院留档。
4.《绍兴文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表》(附件4)纸质档一式两份,学院留档。
5.《绍兴文理学院硕士学位论文中期检查结果情况汇总表》(附件5)纸质档一式两份,学院留档。
6.《绍兴文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评审表》(附件6)纸质档一式两份,学院留档。
7.《绍兴文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评审情况汇总表》(附件7)纸质档一式两份,学院留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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