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确认2024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浙教办函〔2023〕349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24届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日制在册的2024届毕业生(不含元培学院)。
二、评选名额
本科毕业生按4%推荐,毕业研究生按照5%推荐,专科高职毕业生按3%推荐(具体推荐名额附后)。
三、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二)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学习勤奋、成绩优异;积极参加各种文体活动、社团活动、公益活动和创新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师生反映良好。
(三)大学期间获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和校一、二等奖学金或其他相当奖项2次(项)以上;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获得省级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省级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等奖项的,或在全国、省级“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省级A类学科竞赛(参考《绍兴文理学院学科竞赛A类B类明细表》)中获二等奖及以上者,可适当放宽条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四)已被评选为2024届校级优秀毕业生。
四、评选要求和时间安排
(一)各二级学院要加强领导,周密部署,认真评选。要以此为契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立德树人,切实加强毕业生思想政治教育,对毕业生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公民道德教育、基本素质教育和毕业生就业创业教育。要切实保证评选过程中条件标准公开、程序办法公开、评选结果公开,做到严格掌握标准,广泛听取教师、学生意见,确保评选工作顺利进行。
(二)3月4日前,各二级学院按照评选条件完成2024届省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推荐工作(其中公示时限不少于三天),并将《2024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汇总名册》以电子版形式发送邮件至jyzx@usx.edu.cn(本科、高职专科毕业生),zh@usx.edu.cn(毕业研究生);纸质材料分别交至招生与就业处、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需由省教育厅公示后统一下发填写。
(三)3月20日前,由招就处、研工部初审公示,接受全校师生监督,并征求有关职能部门意见。经校长办公会议审定,最终名单将上报省教育厅确认。
联系人:任军13567538757(628757)、赵华13858471930(671930)